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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央行动态第40期

[发布日期]:2018-08-27  [浏览次数]:

全球央行动态第40期(2018819-2018825日)

小微企业融资难?总理推进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高层言论】

点评:本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了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在具体方法上,会议强调货币政策不能大水漫灌,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

1. 20188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决定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便利群众就近就医;确定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措施和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为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就业稳、企业兴,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缩短贷款审批周期,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稳健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私募债。二要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快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三要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优化监管考核,增设小微信贷专项考核指标,使小微企业得实惠,禁止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信贷风险。

——来源:中国政府网

                                             

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图片来源网络)

2. 2018816日至17日,中国金融工会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中国金融工会第四届全国委员会以来金融系统工会工作的成就,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系统工会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玉赋对中国金融工会四届一次全委会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金融系统各级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服务大局中提高政治站位,在聚焦主业中把握职责定位,在稳中求进中积极主动有效作为。李玉赋要求,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团结引领金融系统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紧扣工人运动时代主题,有力有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团结动员金融系统广大职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建功立业;要切实做好维权服务工作,不断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玉赋强调,要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工会系统党的建设,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希望金融系统各级党委继续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行政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

郭树清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中国金融工会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下的产业工会组织,作为凝聚金融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力量的重要载体,必须全力服务好金融工作中心大局。要切实保持和增强金融工会的政治性,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到实处,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郭树清强调,要不断增强金融工会的先进性,协助落实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把推进新时代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战略任务。要保持和增强金融工会的群众性,进一步依法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维护好金融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职工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娘家人”。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国金融工会领导机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焦开河当选中国金融工会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朱鹤新、周亮、赵争平、林小群为副主席(兼职),梅志翔为常务副主席,杨树润、王海光、张亮为副主席。

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金融工会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履行了相关人事事项的民主程序,并选举产生29名中国金融工会出席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3. 2018823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公安部、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金融业网络安全攻防比赛在京圆满落幕。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同志莅临比赛现场并为获奖队伍颁奖。

副行长认为,当前金融行业网络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成功抵御了各类外部网络攻击。副行长指出,新时期金融行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培养更多优秀网络安全人才,切实筑牢行业网络安全屏障,有效保障金融安全。

本次比赛覆盖范围广泛,特别是一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较好地达到了“以赛代训,以赛促学”的目的,为培养金融行业网络安全人才、提升行业信息技术风险防控能力、促进行业网络安全技术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2000余名技术骨干组成的510支代表队参加了初赛,其中20支代表队脱颖而出进入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来自蚂蚁金服、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的代表队获得本次比赛一等奖。

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各参赛金融机构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观摩比赛并出席颁奖仪式。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图片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政策取向】

点评:本周人民银行公告称,将在人民币汇率报价中重启“逆周期因子”。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外汇市场的“顺周期行为”,确保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1. 2018824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行将重启“逆周期因子”。具体如下:

20175月,为了适度对冲市场情绪的顺周期波动,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基于市场化原则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模型由原来的“收盘价+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调整为“收盘价+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逆周期因子”。引入“逆周期因子”有效缓解了市场的顺周期行为,稳定了市场预期。20181月,随着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趋于平衡,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行基于自身对经济基本面和市场情况的判断,陆续将“逆周期因子”调整至中性。

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增长动力加快转换,增长韧性较强,人民币汇率有条件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近期受美元指数走强和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出现了一些顺周期行为。基于自身对市场情况的判断,8月份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行陆续主动调整了“逆周期系数”,以适度对冲贬值方向的顺周期情绪。截至发稿时,绝大多数中间价报价行已经对“逆周期系数”进行了调整,预计未来“逆周期因子”会对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 2018824日,人民银行发布了《2018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表1所示。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3. 20188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在北京续签了中马(来西亚)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保持为1800亿元人民币/1100亿马来西亚林吉特,旨在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关键数据】

点评:本周人民银行进行了1490亿的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近几个月来人民银行明显加大了中期借贷便利的投放频率。同时人民银行发布了《2018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第二季度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支付业务量稳中有升。

1. 20188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87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具体如下:

2018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86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0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786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0万亿美元)。

2018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0.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68万亿美元)。

——来源:外管局网站

2. 2018820日到824日,人民银行进行了多笔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具体表2所示。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3. 2018820日,人民银行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总体情况:2018年第二季度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社会资金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支付业务量稳中有升。

2)非现金支付工具:第二季度,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533.58亿笔,金额951.7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61%0.20%。其中,票据业务量总体保持下降趋势。第二季度,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5238.79 万笔,金额35.57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17%14.94%。银行卡发卡量持续增长。截至第二季度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71.87亿张,环比增长2.49%。贷记转账等其他结算业务量有所下降。第二季度,全国共发生贷记转账、直接借记、托收承付以及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24.94亿笔,金额699.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39%3.49%。移动支付业务量快速增长。第二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437.68 亿笔,金额584.99万亿元。

3)支付系统:第二季度,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95.38亿笔,金额1 475.35万亿元。其中,在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中,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业务量稳步增长,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处理金额有所回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量快速增长,同城清算系统业务量小幅下降,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量稳步增长。在其他支付系统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业务量平稳增长,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业务量持续增长,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笔数保持较快增长,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笔数保持快速增长,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平稳,网联平台试运行正常。

4)银行结算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平稳增长。截至第二季度末,全国共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96.13 亿户,环比增长2.23%,增速较上季度上升0.29 个百分点。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热点问题】

点评:本周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进程。

1. 2018823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政策精神,推动已宣布的扩大银行业开放举措尽快落地,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决定》主要有如下4个方面内容:

一是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独规定,中外资适用统一的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办法。

二是取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删去上述3部许可办法相关条款中关于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单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上述机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的规定。

三是明确外资入股的中资银行的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按照中外资同等对待的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为中外资入股银行业创造公平、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保持监管规则和监管体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四是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除需符合相关的金融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2. 2018823日,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精神,推动已宣布的扩大银行业开放举措尽早落地,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决定》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而放宽金融业外资准入是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首要重点工作。

回顾银行业开放历程,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既通过“引资”增强了中资银行的资本实力,又通过“引智”提升了中资银行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提振了国际市场对我国银行业整体的信心。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国际环境看,中国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中资机构“走出去”对我国银行业机构开放、业务开放和市场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建立内外一致、公开透明的金融市场规则的任务更加迫切。从国内形势看,中国经济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需要更好利用内外两种资源、两种市场,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水平。

在我国银行业稳健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银行业监管体系也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国际金融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也逐渐增强,具备了有效防范开放风险的能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实施的金融稳定评估(FSAP)和《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评估(BCP),对我银行业监管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我国银行业已具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积极有利条件。

2017年我国对外宣布取消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在今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确保已宣布的重大金融开放举措尽快落地,努力让开放成果及早惠及世界各国企业和人民。银保监会将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尽早推动开放措施落地。

2)《决定》的起草思路是什么?

答:现行多部行政许可规章均规定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外银行)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一道,作为中资银行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并规定了相应的审慎性投资入股条件。上述规定为外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奠定了很好的制度基础。

目前关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规定集中在以下4部规章中:1.《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8条和第9条;2.《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1条;3.《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6条;4.《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17条。落实前述对外开放举措,仅需对上述条款作出修改,删去关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限制的规定,同时对因取消外资股比限制而直接衍生的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予以明确。

鉴此,《决定》以一部规章的形式,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同时修改上述3部行政许可规章中的相关条款。

3)《决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决定》主要有如下4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制定于2003年,其中关于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条件以及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等内容已经被《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多部行政许可规章所吸收和替代。废止该办法,对中、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适用统一的许可办法,符合国民待遇原则。

二是取消《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删去上述3部许可办法相关条款中关于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单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上述机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的规定。

三是按照中外资同等对待的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

四是明确境外金融机构在投资入股中资银行时,还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

4)《决定》对外资入股的中资银行的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有哪些考虑?

答:在现行监管规则体系下,中资银行包括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机构类型。《决定》规定,外资入股上述银行,按照入股时被投资银行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而将上述银行变更为《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所规范的外商独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对外资入股的上述银行,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地域等方面,适用与该机构类型相对应的许可规章和其他审慎监管规定。

此种规定为外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提供了稳定的制度预期,为中外资创造了统一、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有利于保持金融监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5)《决定》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有哪些考虑?

答:当前,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具备在便利外资深度参与的同时,有效防范开放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的能力。在推动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过程中,宏观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机制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完善金融领域的安全审查和相关审慎监管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决定》明确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需遵守相应机构类型的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现有和未来我国关于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3. 2018824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整理: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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